苏州公积金提取新政
时间:2023-04-10 17:11:17 30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调整租房提取最高限额。职工租赁自住住房(含公租房)提取最高限额由每月1100元提高到每月1500元;职工及配偶租赁同一自住住房提取最高限额由每月22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

2、调整租房提取额度计算公式。职工租赁自住住房(不含公租房)的,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扣除规定的留存额后的可用余额内,每月提取额度按房屋租赁合同(协议)载明的月租金、月缴存额的65%和最高限额三者之间取最小值。

3、《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的通知》(苏房金〔2021〕25号)自2021年3月26日起正式实施。

4、尚在有效期的租房委托提取,系统将根据最高限额和提取额度计算公式的调整规定,自动对职工租房委提金额进行调整,职工无须申请调整。

一、深圳公积金大修住房提取额度是多少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五十,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点柜台提取的,每年申请提取不超过两次。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购买常州区域以外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购买自住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015年5月1日以后购买自住住房的,除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外,其直系亲属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购买一处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为购房有效证明材料签发当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金额职工本人、配偶、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总额不得超过所购自住住房的总价款。

3.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仅限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4.住房装修及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等非自住住房均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5.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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