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证明可到原出生申报户口的派出所开具。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的时候,可到原出生申报户口的派出所查出生证。出生证上明确其父亲、母亲姓名,由该派出所户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二、办理亲属关系公证的程序如下:
1、带上居民身份证、出生证、居民户口簿等相关文件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即可;
2、在开好证明以后,带齐资料去公证处公证。
综上所述,亲属证明可到原出生申报户口的派出所开具。通过自己或任一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证明亲属关系,需要复印档案中的相关文件并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的印鉴,可以据此作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可以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前者是指出于同一祖先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后者是指彼此本无该种血亲应当具有的血缘关系,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条件,确认其与该种血亲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亲属,如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是拟制血亲。姻亲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包括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姻亲之间只有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具有权利义务关系。
血亲还可以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前者是指生育自己的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后者是指彼此间具有间接的血缘联系,除直系血亲以外的亲属。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当然,不同的公证处对材料及证明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先向当地的市一级公证处咨询。
每一个县市都有公证处,没有明确的地域限制。
其实,对于出生证明公证费用来说,一般是在80元左右,不同的类型的公证的费用也是不同的,而且,每一年是有一定的调整的,大家在进行确定缴纳的费用的时候,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具体的判断。另外,我们在进行公证的时候,是需要进行提交相关的证明的材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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