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房屋出租未到期退房如何处理
1、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退房的,构成合同违约,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租人可以向承租人主张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1、承租人不履行合同,拖欠租金纠纷。这类纠纷是目前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企业和个人租赁房屋进行生产、经营、办公,因经济效益发生负增长,随之发生的就是欠租金和因欠租金的大量房屋租赁纠纷;个别住宅出租屋也存在这个情况。
2、出现拖欠租金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
(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承租人及时付清租金,要么出租人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2)在解决拖欠租金问题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一并解决,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3)解除租赁合同。对已失去继续履行合同基础的租赁关系,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而终止。
2、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备,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发生租赁纠纷。
综上所述,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里面会约定一个租赁期限,在未到期之前,如果租客想提前退租,应当和房东协商,说明退租的原因,在无不可抗力情况下,提前退租是合同违约,租客要承担违约责任,在实践中房东往往扣留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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