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类型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均属于无效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用工期限具体是多长的?
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约定其劳动合同用工期限,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选择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期限长度与合同类型。
二、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合同工
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是合同工。
按政策规定,任何有事实的、稳定的、长期的、岗位工作固定的劳资关系,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如果要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什么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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