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 以下情况不适用调解: 1. 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 或者由于现场的变化, 交通警察无法作出交通事故的认定。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3、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4、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在交通事故中,以下情况不适用调解:1.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或者由于现场的变化,交通警察无法作出交通事故的认定。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3、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4、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交 通 事 故 简 易 程 序 不 适 用 调 解 的 情 况
根据素材0,以下六种情形是无法通过公安机关调解来解决问题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一种情形,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第二种情形,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第三种情形,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第四种情形,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警部门调解的;第五种情形,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的;第六种情形,当事人在调解申请中对检验、鉴定(包括重新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因此,对于这六种情形,当事人无法通过公安机关调解来解决问题,而需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上述内容,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或者由于现场的变化,交通警察无法作出交通事故的认定,那么交通事故的认定将无法得出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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