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但有三种情形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包括内部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处理以及抽象行政行为。对于这些情形,可以通过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此外,还有其他行为,如刑事诉讼授权下的行为、无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等,也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此外,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也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但是,根据该法第八条的规定,下列三种行政复议情形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1. 内部行政行为:行政处分及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2. 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3. 抽象行政行为。
其中,抽象行政行为原则上不作为行政复议对象,但有例外,如行政复议法第7条的规定。对于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以及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也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此外,不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以及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也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最后,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以及其他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也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规定,对于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申诉,有一些特定情形不能申请行政复议。这包括内部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以及抽象行政行为。对于这些情形,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适当的救济措施,如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还有其他行政行为,如刑事诉讼法授权的行为、不具备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等,也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对于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同样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条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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