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是确认为工伤后立即申请伤残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残疾鉴定。申请工伤鉴定时,申请人应到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但是,在申请残疾鉴定之前,应该首先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一般来说,工伤残疾鉴定只有在被认定为工伤时才能进行。
怎样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受理机构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在60日内作出,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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