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耕地被非法占用怎么投诉
1、农村耕地被非法占用的投诉方法如下:
(1)找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进行解处理;
(2)应该及时到当地国土所或者国土局举报;
(3)也可以向上级政府信访部门举报;
(4)收集侵权的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非法占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对象要件,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国家其他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
3、主要部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各级政府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即行为人知道自己的徇私舞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知道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并对这种后果持希望或放任态度。
国家修路占用农村耕地怎么补偿
国家修路占用农村耕地的补偿标准:
1、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各省不一,需查询当地省政府出台的征收政策与补偿标准;
2、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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