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登记机关应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交由抵押人收执。
2、以预售商品房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抵押合同上记载,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3、需要提交房屋的两证和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
4、当事人身份证明:提交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一、如何办理房产证
1、断定开发商现已进行初始挂号
首先开发商需要办理初始挂号,这是办理房产证前提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交付之日起60日内,需要将办理房子权属挂号材料送往房子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中心。
2、填写房子挂号申请表
然后,办理者到管理中心收取并填写《房子(地)权挂号请求表》,填好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直接领取填写好信息就行。
3、拿测绘图
测绘图是挂号断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主要依据,所以一定要准备好测绘图。
4、交纳公共修理基金、契税
在办理房产证时,需要缴纳相关费用,比如:公共修理基金、契税等,公共基金通常由房产所在区域的小区收取,也可以由银行代收公共修理基金,具体交纳方法可以咨询开发商工作人员。
5、按照规定的时间取房产证
购房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房管局领取房产证,要注意记得带上本人身份证、房产证领取通知单等材料。
二、下列房地产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1、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房地产。
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3、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4、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5、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6、耕地、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但法律规定或已抵押的除外。
7、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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