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遗嘱按照遗嘱,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女等继承。儿女之间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然后按相关程序,所有法定继承人必须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就可以了。
一房二卖两个买受人都没过户房子会判给谁
法律保护第一买受人,第二买受人起诉第一买受人无效,要起诉业主,业主要承担民事(赔偿经济损失)和刑事(诈骗)两种责任。如果出卖方将房子一房两卖,两个买受人在都没有过户房屋的时候下都要求房屋过户给自己的话,我们可以从预告登记来确定房屋的所有权。
从预告登记来看,如果先签订合同的买受人办理了预告登记则可以优先取得;如果先签订的没有办理而后签订的去了,则后签订合同的可以优先选择。如果后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在签订合同时知道在自己之前以及有人同出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仍然继续与出卖方签订合同的话,所签订的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
如果两个买受人都没有过户,也都没有去办理预告登记的话,在遇到一房两卖的问题时,通常采取的做法是出卖方返还购房款及赔偿其中产生的差价。但是通常情况下,买受人更在意的是房屋所有权能否归自己所有,在这个时候法院会参考合同履行里面的几个因素。如果两个买受人都没办理预告登记的话,则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合同签订的先后顺序,购房款预付的多少以及房屋实际占有的买受人。
按规定,出卖人申请预告登记的处理如下:
1、先签订了合同的买受人办理了预告登记,那么该买受人可以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2、先签订了合同的买受人未办理预告登记,后签订合同的买受人去办理了预告登记,那么后签订合同者可以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不过,后签订的买受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出卖人与其他人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那么又继续签订买卖合同的,会导致合同无效。
其次,如果两个买受人都未过户,也未办理预告登记,那么,在处理一房二卖问题时,通常是给返还房款并赔偿差价损失等。但是,因为双方都不放弃房屋,并都主张办理房屋过户的,法院会综合履行合同的情况,从以下几个因素考虑:
1、先签订合同者优先;
2、付款较多者优先;
3、实际占有房屋者优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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