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对于新能源车主来说,在自家车位安装充电桩,实现就近充电是最理想的用车方式。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而且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先后出台多份意见、通知,明确支持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并要求物业公司予以协助、配合。
经核验停车位产权、小区输配电设施设备功率与负荷、车库物理结构等,适宜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的,物业服务提供人应根据需要出具同意或适宜安装的证明。物业服务提供人以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安装充电桩是新能源汽车实现使用目的不可或缺的设备,物业公司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拒之门外”,显然不利于社会发展进步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高。综上所述,物业公司有义务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
律师补充:
业主与物业企业签订的物业合同,在服务内容的确定上,应当以合同为基础,结合诚实信用原则确定。业主与物业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对未规定的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相关部门规章、行政规章等均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充电设施建设时予以配合、提供便利的,物业企业应当履行。
随着新能源车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车主面临充电难问题,而物业公司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对安装充电桩心存疑虑而引发诉讼的不在少数。对此,物业公司应当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全面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义务。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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