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需要注意什么(1)一般印章由行政主管保管,财务印章与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分开管理。(2)建立印章登记簿,经济合同的印章使用登记,经合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合同复印一份交财务,合同原件由专人保管。(3)印章带出公司,经总经理批准,领用人书面申请,领用,归还时签字写日期。禁止在空白介绍信、空白纸、空白单据等空白文件上加盖公章。在特殊情况下,必须经总经理同意。(5)一般介绍信和身份证明必须经行政主管审核后盖章。严禁向个人出具相关证明。特殊情况下需要出具的,必须经总经理同意。(6)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与印章一致,使用印章位置合适,图形清晰,多页合同等文件应加盖骑缝章。(7)需要签名和盖章的文件,应在盖章前签名。(8)法律文书使用公章应经总经理批准。(9)明确印章管理人员的职权,未按规定私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
关于印章管理办法
印章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法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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