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抄袭如何证明
1、证明作品的所有权
作者拥有音乐作品的著作权,《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因此,被侵权的作者一般需要提交发表在公开出版物上且印有作者姓名的乐谱。如果是非作者的著作权所有人,需要同时出示著作权转让、许可或者委托代理协议。如果被诉侵权方要在这一点上进行反驳,就需要“相反证明”,例如发表时间更早或是以其它署名发表的该作品乐谱。
2、证明另一方存在接触的事实或可能
存在接触是认定抄袭的前提。被指控侵权的人有机会或者有可能获知权利人作品,比如通过广播、公开表演等途径;也可能权利人的作品尚未公开,但是通过某些方式得以接触到作品。在互联网如此发达的今天,接触的合理性也在不断被扩大,任何发布在互联网上的音乐作品都有可能构成接触的条件。
3、证明两部作品“雷同”,即“实质性相似”
要证明两个作品间存在抄袭,最重要也是最难证明的一点就是要举证他们之间存在“实质性相似”。在诉讼中,法院会委托音乐界专业人士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说明作为判决依据。通常专家会综合词曲结构、旋律走向、节奏安排、音乐气质及听感来判断歌曲的实质性相似。
二、音乐作品版权怎么申请?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音乐作品是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而音乐作品可以分为词和曲两类,音乐作品的著作权由创作者拥有,创作者可以申请著作权登记,那么音乐作品版权怎么申请?音乐作品版权怎么申请音乐作品版权怎么申请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可以自行向版权局申请版权登记,但要提供相应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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