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的,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制作视频使用背景音乐会侵权吗
要了解是否侵权,应该先知道音乐作品有哪些著作权。
总体上讲,音乐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
(一)著作权
创作音乐作品的人是著作权人,包括词作者和曲作者。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音乐作品一旦创作出来,作者即享有著作权,不论是否已经发表;作者享有决定是否发表的权利。
3、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4、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5、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6、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7、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8、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9、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10、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二)邻接权
邻接权的字面意思是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实质上指作品传播者在传播作品时所享有的权利。邻接权的获得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对音乐作品来说,邻接权人主要包括表演者和录音录像制作者,在音乐网络传播风靡的背景下,还应加上网络信息传播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条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全文96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