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可以起诉的,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1、有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处理交通事故固然可以以此为依据;
2、没有该认定书,而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的,同样也是可以的。
一、起诉的流程如下: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驳回起诉裁定,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起诉受理。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6、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7、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二、交通事故的构成条件如下: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
2、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
3、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综上所述,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可以起诉的,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具体内容有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处理交通事故固然可以以此为依据;没有该认定书,而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的,同样也是可以的。起诉的流程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立案审查;起诉受理;排期开庭;开庭审理;达成调解协议。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行政诉讼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可以行政诉讼,但可以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该机关所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仅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不是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必要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符合该条规定的“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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