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侵权画作,画家饭店握手言和,获赔经济损失,著作权益得到保障。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李守白诉上海和平饭店有限公司、上海瑞深艺术品有限公司、石隆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据了解,李守白是现代著名重彩画家,海派剪纸艺术大师,他在2006年创作了重彩画《憩》和《百乐门》。2010年12月,他发现和平饭店咖啡厅内所张贴的4幅油画,抄袭了《憩》和《百乐门》这两幅作品,就把经营和平饭店的上海和平饭店有限公司和提供4幅画作的上海瑞深艺术品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考虑到这起案件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上海二中院在受理后当即决定组建合议庭,与此同时,因为发现案件社会影响较大,该院又邀请了上海市文联的工作人员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参与本案的审理。事实调查工作很快展开,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依法追加了4幅侵权画作的组织者石隆作为本案的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在不到1个月的时间里,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石隆对于自己在组织侵权画作过程中,未尽合理审核义务,侵犯李守白美术作品《憩》和《百乐门》著作权的行为,向李守白道歉并同意自愿补偿李守白经济损失。和平饭店的经营者也对自己在不知情的状况下所犯的过错,向李守白表示歉意。2011年3月9日,李守白的妻子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在法院亲手将侵权画作销毁。(知识产权报记者胡嫚通讯员汪汝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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