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和《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本年度取得的税前利润按下列顺序处理:
①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税收亏损,但不得超过法定的弥补亏损期限②缴纳企业所得税③弥补账面损失④提取法定公积金或者公积金。注册资本累计后,无需再提取⑤向股东分配利润企业发展基金的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决定外商投资企业(即外商独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取公积金和职工奖励福利基金我国税法的规定
在实践中,简单地说,公司每年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或公积金的,上年末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账面余额为可分配给股东的利润额。在由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企业所得税或递延所得税将得到正确的调整和计算。需要强调的是,提取公积金不需要参考法定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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