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转让协议是有效的。即安置房转让协议是依法成立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是具有约束力的,受我国法律的保护。
一、拆迁安置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你是怎么理解的
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的话,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合规,那就有效。如果是没有房产证,或者具有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二、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上是否有效
一般而言,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以下条件,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三、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有效吗
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该安置房的指标是属于可转让的,那么只要此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基于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那么该协议就是有效的。但如果该安置房的指标是不可转让的,那么签订的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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