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泉州临时行驶车号牌办理流程
到车管所申请,当场办结。
二、泉州临时行驶车号牌办理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2.《机动车登记规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24号)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三、泉州临时行驶车号牌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时间: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霞美车辆管理所: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各县(市、区)交警大队车管所:各县(市、区)交警大队办公时间
办理地点: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霞美车辆管理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308省道霞美西路688号(车辆管理所办证服务大厅一楼1-29号窗口);各县(市、区)交警大队车管所:各县(市、区)交警大队业务受理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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