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有哪些条件
没有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有的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有具体、合法、合理的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对员工从事的岗位事先有明确的录用条件,且该条件并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性别、种族、宗教等就业歧视,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2.有证据证明员工知晓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
通常情况下,录用条件可以在劳动合同附件、入职登记表、员工手册或单独的录用条件确认文件中列明,员工入职时可由其签名确认知晓,并保留员工签字的书面文件,在仲裁或诉讼中,用人单位可以提供员工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证明员工知晓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
二、订劳动合同需要考虑哪些原则
订劳动合同需要考虑的原则是:
1.合法原则;
2.公平原则;
3.平等自愿原则;
4.协商一致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6.其他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7.社会保险约定;
8.不要签空白合同;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n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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