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分为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财产损失简单来说,就是因家暴等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精神损失需要根据伤害程度加以确定后在进行赔偿。赔偿数额,财产损害赔偿比较明确,通过合计之后即可,精神损害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结果加以确定。
离婚损害赔偿必须提供哪些证据
离婚申请损害赔偿需要提交以下证据:
1、证明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的证据;
2、证明其物质或精神上因对方上述过错而造成损害结果的证据;
3、双方合法的婚姻关系证明。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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