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独立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合用部位的用户,可能会影响相邻用户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应保持合用部位的原状,不得随意扩大合用部位,影响相邻用户。承租人需要原出租人和相邻用户同意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2、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赁日期。私房转租当事人应当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后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上海国有农场范围内的房屋租赁应当向市房地产资源局在农场系统设立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登记备案:(一)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2)转租合同。(3)转租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其他组织的注册证明。转租合同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的,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市房地产局在农场系统设立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应当出具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私房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协商确定。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从承租人转租房屋的租金中获得一定比例的收益;租赁合同或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时未约定转租租金收益分配的,出租人无权获得收益。
房屋转租要交什么税
个人出租房屋,应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租赁合同等有关资料,主动到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1)房产税:按《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对私有房产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印花税:个人出租自有房屋,凡用于生产经营口的,应于签订合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确定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3)城镇土地使用税: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的房屋位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应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国税发〔2003〕89号文件的规定,依土地的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收入在800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5)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按适用比率缴纳。前面已提到,教育费附加为3%,应以缴纳的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分为7%、5%、1%。
6)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月收入在4000以上的,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税税率均为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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