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土地权利,其土地使用权人具有严格的范围限制,仅限于农民集体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而且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也有严格的限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标准和条件使用。实践中,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翻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要符合城乡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2009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在规划农村地区,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可以实行规划许可管理,规划许可管理应当依据村庄规划进行。因此,吴某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房屋的行为应当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其程序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取得许可后方可按具体要求实施原有宅基地的翻建行为。
二是已经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并且翻建不得超出合法拥用使用权的范围。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我国农村宅基地还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农民一般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享有长期占有、使用的权利。
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家庭成员对宅基地使用权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家庭成员之间对宅基地使用权没有份额的划分。在以户为单位的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宅基地使用权。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不必然导致户的消灭,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其个人财产。宅基地使用权并非个人财产,自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但是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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