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需要带些什么材料去报销
认定后还需要鉴定,鉴定后报销需要咨询申报工伤的社保局,他们会提供具体资料清单。
报销所需材料
1、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背面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字)
2、门(急)诊病历复印件(含封面复印)
3、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
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个人书面报告
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
7、单位书面申请(非定点医院就医)
8、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9、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10、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1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12、康复辅助器具申请表(如果你不是伤残用不上就不要了)
13、单位书面报告(拨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工伤认定完就可以报销医疗费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在受到伤害的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受理后,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工伤参保职员必须在医疗终结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医保经办机构30日工作完成费用审核结算,次月中旬市社保基金中心下拨款项。但如遇有疑问、大额医疗费用、需调查取证的,费用审核结算则不受30个工作日限制。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请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需要说明一点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申请拨付对象为单位的,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是拨付给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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