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权转让后的收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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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后的收入问题
我一个朋友开了个公司,我在他手下工作。
后来他看我技术过硬,聘请我为技术总监,并承诺转让一部分股份。
我是以技术入股的,所以没要我的资金。
但是我的工资比以前低了,他说有了股份就要承担风险,所以降低我的薪水。
请问这合理吗
律师回复回答:
你们可以协商工资标准。如果不能协商,那就不能降低。
股权转让后的收入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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