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自由辞职吗?
员工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任何时候都不得辞职。如果员工辞职,他们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雇主终止劳动关系。
个人提出辞职的情况有三种:
1。《劳动合同法》共有38条。未经雇主批准,员工可在终止劳动关系后立即书面离职,并可要求支付剩余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和办理辞职手续。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提交辞职信擅自离职是违法的,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承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招聘员工的费用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员工提前30天提出书面辞职,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辞职。试用期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交;雇主有义务结算工资并办理辞职手续
工人可以通过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向雇主发送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
,即俗称辞职信和辞职报告,便于保留证据。如果雇主不支付雇员的工资或为雇员办理辞职手续,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除外(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雇主所在地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为雇员平均月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解除时出具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当工作交接完成时,雇主应支付该费用。雇主应将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至少两年,以备将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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