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仪器购销合同可以复制作为证据吗?
时间:2023-04-18 19:54:19 45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二、电子仪器购销合同可以复制作为证据吗?

电子产品购销合同可复制作为证据,但是司法机关要核实相关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电子仪器购销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电子仪器购销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一)甲方、乙方信息

(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实际需要制定此合同,合同标的总金额为XX元,数量XX台

(三)设备明细

(四)交货方式、地点、时间

(五)质量标准、组装调试与验收

(六)售后服务

(七)付款方式

(八)附则

其中附则内容可以包括:

(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若合同中发生争议问题,直接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购销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

(二)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

(三)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

(四)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

(五)价格、金额,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协商议定。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贷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六)供货期限,可以合同约定。一般来讲,提货的以乙方通知提货日期为准(应给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代办托运的以货交承运人为交货日期,送货的以送达目的地为准。

(七)可以约定分批交货。

(八)运输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也可协商确定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运输工具。总的要求是运费低、运速快、货物安全到达。如果由于供方原因,选择了不合理的运输路线和工具,由此造成的损失,就承担赔偿责任。

(九)运输费用的负担,应结合货物价款考虑,要明确约定清楚,以避免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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