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限制能否指定竞争单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竞业限制协议一般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范围、行业等信息,一般不明确具体单位的协议。如果是限制行业内的企业,自然会在限制范围内。限制竞争和报酬标准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23条
保密义务和限制竞争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事项与知识产权有关。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雇主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同意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如果工人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他应根据协议向雇主支付违约金
第24条竞业禁止的范围和期限
竞业禁止的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业主有保密义务的其他人员。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区和期限应由雇主和雇员商定。竞业禁止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类似产品或者从事类似业务的竞业限制期,或者自行开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从事类似业务,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2013年实施)规定双方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但未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向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劳动者已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12个月内需要支付劳动者平均工资的30%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全文6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