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累犯的常见分类
1、累犯包括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2、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即一般累犯,关于特别累犯。
根据《刑法》第66条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二、累犯的认定有何规定
1、一般累犯条件:
(1)罪种,都是故意罪;
(2)刑种,都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
(3)时间前提,刑罚执行完毕或假释期满以后,5年以内;
(4)年龄条件:犯罪时年满18岁§主刑执行完毕。
2、特殊累犯:
(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2)恐怖活动犯罪;
(3)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罪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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