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公司裁员的过程如下:
1、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信息;
2、提出裁员方案;
3、向工会或全体员工征求意见,修改和完善裁员方案;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计划和工会或全体员工的意见,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用人单位应当正式公布裁员人员的计划,与减少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减少人员支付经济补偿,并出具减少人员的证书。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1.劳动者本身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过错被辞退。
2.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的无过失性辞退。
3.公司经济性裁员。
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程序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属于无过错辞退的,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属于经济性裁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进行裁员。
二、裁员没有提前通知怎么赔偿
裁员没有提前通知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进行赔偿。用人单位因经济情况需要裁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报告后,可以进行裁员,未提前通知的,属于违反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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