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户房产是什么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二、查封被执行人未办理过户房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第17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根据《查封规定》17条前后两个部分的区分规定,能否执行的主要差别就在于第三人有无过错。本案中,在王某申请查封、冻结争议房屋之前,张某是否已经占有、使用争议房屋,除了李某和张某的口头陈述之外,张某未举示其他证据予以佐证。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在王某申请查封争议房屋之前,张某即已占用、使用该房屋。张某从李某处收存了争议房屋的产权证以后,未及时到相关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是受到其他客观条件的限制或影响,即不能证实第三人张某对未办理过户手续并无过错,因此,对李某已出售但未过户的房屋可以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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