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传来好消息,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该市将从2018年1月1日起,在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实施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旨在缓解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最大限度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据悉,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是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补充。全民补充医保覆盖全民,个人不需额外缴费,是对原来单一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的拓展。按照规定,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用的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均应参加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目前,该市共有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123.9万人,这些参保人,均可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参加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
据了解,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待遇主要包含二个方面。一是特药特材保障,目前我市纳入特药特材项目已增加到35种,参保人根据临床需要使用特殊药品耗材及精准诊疗项目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报销80%。二是超限额保障,参保人发生的住院和符合门诊慢性病管理的临床必需的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服务项目、服务设施相关费用,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最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个人负担超过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报销70%。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参保人不设起付标准,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20万元。与之前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相比,报销比例提高10%,报销额度提高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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