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收养孤儿双方的要求和情况
对于外国收养人,司法部规定:收养人夫妻双方均年满35周岁,有正当的收养目的,有可靠的经济来源,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如被收养人有识别能力(10周岁以上)需征得本人同意;送养人同意送养;收养人行为不违反收养人居住国法律。这是关于涉外收养中对收养父母的要求,当然,收养人必须是自然人,且是为自己收养,不能是法人或者社会组织,也不能为他人介绍而收养。而对于涉外被收养人,孤儿被收养时,需未满14周岁、失去双亲,且收养符合孩子的利益。
二、涉外收养孤儿办理公证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涉外收养应提供的常规材料
1、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身份证件、照片、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等情况
2、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说明:社会福利机构作为送养人的,为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被收养人的照片。
3、收养人有无受过刑事处分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说明:该证明材料须经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大使馆认证。
4、收养人与送养人订立的收养书面协议
说明:收养人需亲自向民政部门登记,并到指定的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出的被收养人已被同意收养的通知
6、中国收养组织发出的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
(二)涉外收养孤儿应提供的特殊材料
7、孤儿的出生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8、父母双亲、爷爷奶奶的死亡公证
9、监护人同意送养意愿公证
三、办理涉外收养孤儿公证的注意问题
(一)只能前往被收养人住所地具有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处办理
(二)必须由外国收养人亲自申请涉外收养孤儿公证
说明:若收养人夫妻有一方不能来华办理公证,可委托来华的一方办理收养公证,但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和认证。
(三)聘请专业律师
由于涉外收养孤儿较为繁琐复杂,外国人来华收养可能遇到一些问题和麻烦,因此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办理收养公证的相关事宜。
全文7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