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收养孤儿后,应当及时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登记后收养关系即为合法有效,然后到公安机关申请落户手续。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寺院义工的责任和制度
一要注意发心。是为了利益如母众生的解脱,为了积累福慧二资粮早日福慧圆满更好地利益众生而做义工。二要积极工作。服从工作的分配,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干什么都要自觉自愿,高高兴兴。三要在做义工时将修行融于工作中,边干活边默默念佛或诵咒,工作即是修行。四是对出家师父要恭敬,对师兄们要和气,维护和合僧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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