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双方提前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双方依法订立的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的变更或增减。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单方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通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实质性和程序性限制,只要双方同意其内容、形式和程序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和强制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II)劳动者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即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有权在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来说,可分为预先通知取消和立即取消。提前终止的概念
:即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程序后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有两种情况:(1)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立即取消是第38条规定的情况。在第一款规定的情况下,工人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注:如果雇主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工人工作,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电子保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立即终止。
注:对于上述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无需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赔偿金。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概述:即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有权在未经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过失解雇、非过失解雇和经济性裁员。过失解雇
即当雇员有过失时,雇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对因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没有严格的限制。雇主无需为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1)适用情况
证明其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或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
因对方以欺诈手段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无过错解雇
即劳动者无过错,但因主客观原因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具体规定为: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在终止劳动合同前再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合同;如果雇主选择向雇员支付额外的一个月工资以终止劳动合同,则额外的工资应根据雇员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雇主应向工人支付经济补偿(1)适用类型
工人患病或非因工作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重要的是,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雇主和雇员协商后,可以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协议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