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进一步扩大,外派劳务人员也进一步增多。对外派劳务人员受到的伤害,是否认定为工伤,对能否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起着重要的意义。外派劳务人员伤残或死亡,属于外国有关方面造成的,外派单位应积极索赔,不应为外方承担伤害赔偿责任,外方付给的赔偿金,原则上应归当事人或其家属所有,应全部转回国内由主管部门负责转交。国内的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不再发给,但外方的赔偿性抚恤金低于国内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时,不足之数应补齐,国内的丧葬费照发。单位已垫付的诉讼费(包括索赔支出的费用)、医疗费、护理费、治疗期间工资以及事故善后处理等费用,应从国外赔偿金中扣还。外派劳务人员在国外发生伤、亡后,应按照因工伤亡对待。国外赔偿金与国内工伤保险待遇相重复的费用可酌情扣发。但国外赔偿金中的精神损失赔偿不作为重复待遇计算。外派劳务人员伤残或死亡不属于外国有关方面造成,国外也没有赔偿金的,外派劳务人员除有犯罪、醉酒导致伤亡或自残、自杀不认定为工伤或不视同工伤外,一般应按国内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所在单位也应给予适当照顾。
一、国际劳务输出需要什么手续
出国劳务,首先要从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获得各种招收出国劳务人员的信息,也习以从经营公司获得信息,然后选择外派公司。报名、体检、培训、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最后办理出国手续,领取护照后等待外派公司通知即可。
目前,我国劳务输出的方式主要有5种:
(1)通过对外承包工程带动的劳务输出。各种形式的承包工程需要承包公司派遣相关的项目管理、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人员为工程项目提供劳务。
(2)境内企业法人与国外雇主签订劳务合同派出劳务人员。
(3)在境外投资、兴办企业派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培训人员。
(4)通过成套设备和技术出口需本国劳务人员进行安装调试、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而产生的劳务输出。
(5)民间劳务输出。劳动者个人通过各种渠道自己联系出国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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