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对交通事故负赔偿责任
对交通事故负赔偿责任的有肇事司机、保险公司、属于执行公务的还包括用人单位。根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的,由侵权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被保险车辆在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的限额
1.被保险车辆致使他人死亡或者是残疾的赔偿的限额为11万元人民币;
2.被保险车辆致使他人住院的,医疗费的赔偿限额为1万元人民币;
3.被保险车辆致人他人遭受财产损失赔偿的限额为2千元人民币。
三、交通事故赔偿没有证据怎么办
收集交通事故的其他证据。原告的身份证,证明原告的主体资格;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证明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事项;亲属关系证明,证明原告与死者或伤者之间的亲属关系及是否为实际被扶养、赡养和抚养关系;监护关系证明,证明法定代理人与原告之间监护关系存在的事实;死者的身份证明,证明死者的身份事项;被告的身份证明,证明被告的身份事项(适用于被告是个人的案件);被告的工商登记资料,证明被告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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