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就不承担赔偿责任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项%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警察不负责任可以投诉吗
一、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书面申请复核。
法律规定,交警部门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须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给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疑义,或者认为交通事故交警处理不公的,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的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否则交通事故认定书一旦作出,交警部门是不作复议的。
二、至于对交警调解的赔偿部分不服的,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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