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父母健在但身体状况不怎么好,最近想把他们名下的老房子过户给我。到贵网站查看下,卖方"提供要件"其中一条说已婚且房屋为婚内取得的,夫妻双方持身份证明、结婚证办理。我想问下,我母亲因病无法行走,难道为了房屋过户我还需要抬着她,让她遭一次罪去办理过户手续吗
【回复】:
住户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如果房子产权是父母于婚后取得的,父母的房子想给您,可以通过买卖的方式也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无论哪种方式,都需要父母和您先到税务局交税,再到我中心二楼办理过户,所需材料如下:完税凭证原件、父母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的结婚证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您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您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如果父母身体不好不能到场,则委托其他人与您一起办理,委托书需要在公证处作公证。您可以具体咨询公证处是否可以到家中作公证。如果您对交税还有其他问题,请您咨询税务局,咨询电话:0411-82332415。如果您对公证书内容及过户还有其他问题,请您详细咨询我中心,咨询电话:0411-83685566-8188、8288。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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