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承包单位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后果
施工总承包单位如果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增幅不低于100%。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
第十二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后,在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承建工程连续2年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其新增工程应降低存储比例,降幅不低于50%;连续3年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其新增工程可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前2年内在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承建工程发生工资拖欠的,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应适当提高,增幅不低于50%;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增幅不低于100%。
二、老板拖欠工资不发怎么追讨
事实上,没有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发工资就是拖欠工资。所以,现在能够确定公司是在拖欠工资,员工可以采取以下办法维权:
1、先找公司协商。为节省时间跟精力,员工可以先试试跟公司协商,并且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公司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找有关部门调解。如果对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公司还是不履行的,那么,也可以试试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找有关机关投诉。按规定,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可以积极向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4、去申请劳动仲裁。按照以上办法未能解决的,员工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去法院提起诉讼。通过上述方法未能解决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回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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