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买房不一定需要北京户口,但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不是北京户口在北京买房需要符合如下条件:1、必须有在京连续5年的社保或纳税证明,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购房者如果2015年买房,那么从2010年起,需连续在北京缴纳社保或每月纳税不为零;2、需要有北京工作居住证,有这个证可视为北京户口,北京暂住证有效期为6个月,购房者买房时暂住证不能过期;3、购房者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外地人在北京限购一套住房;4、购房者爱人或者未成年子女是北京户口。
北京买房的新政策
1、认房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60%:
居民家庭名下在京已拥有1套住房及在京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2、16家银行降低首套房贷款利率:
16家银行的北京分行一致决定降低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幅度,由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调整为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95倍。
3、非京籍购房连续缴个税60个月:
对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加以明确,非京籍居民家庭在北京购房,需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北京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4、异形房一律不能登记落户入学:
不具备居住条件的过道、车库、廊道等异形房,将执行三不政策:在不动产登记中一律不能单独办理过户等转移登记;在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环节一律不能办理落户;在子女就学环节一律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5、住宅平房纳入限购范围:
住宅平房出售对象为居民家庭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没拥有住房的京籍居民家庭或单身人士;已拥有1套住房的京籍居民家庭;在京没拥有住房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5年以上的非京籍居民家庭。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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