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刑事案件的管辖权
时间:2023-03-02 15:01:17 23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公海上的管辖权,公海不属于任何国家的领土,国家不得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或在公海范围行使属地管辖。

一、仲裁与法院的区别和联系

一、性质不同。仲裁是由仲裁机构即仲裁委员会受理。而审判则由人民法院负责,法院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机关。

二、对案件的管辖不同。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授权,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案件,仲裁机不能受理。而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则是强制管辖,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就可依法受理案件。

三、审理组织的组成原则不同。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是由当事人各方选定或共同选定或委托仲裁机构指定,其组成是基于当事人的选择,而审判庭的组成则是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无权过问,只能依法定程序申请回避,是否回避由人民法院决定。

四、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实行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

五、仲裁依法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而法院审判则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可上诉于上一级人民法院。

二、什么是引渡条约

引渡条约的意思。引渡条约是指国家根据条约或基于其他理由,把在其境内而被别国指控或判定犯罪的人,应该国的请求,移交该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国家之间要引渡罪犯,应当具有引渡协议。是国家之间刑事司法协助的一种形式。引渡的法律基础是,一个主权国家对犯罪的管辖权,包括对属地、属人和其他管辖权等。请求引渡的国家基于国际法上承认的依据,对身处他国境内罪犯享有管辖权。

三、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

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受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损公民死亡的,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损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担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因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造成损害的;两个以上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等组织合法权益的,两个以上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害事实依据;

4、侵权事项已依法确认;

5、赔偿义务机关已提前处理或通过复议程序;

6、国家赔偿的法定范围和受理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7、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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