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交了定金后不能降低房价,能维权吗?我们当然可以保护我们的权利。只要我们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我们就可以通过消费者保护渠道来维权。购买商品房必须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签订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仅以口头合同的形式难以认定为双方成立。如有重大误会或明显不公,可申请注销或变更,证据只能视为预付款。因此,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要求退钱。毕竟你是通过朋友关系,所以协商退款是可行的。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打官司拿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订购、预定具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出卖人已按约定收到购房款的,该约定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五十四条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下列合同:(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订立时明显不公平的。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的,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当事人的变更请求。第二,如果决定买房,可以和开发商协商,按现在的价格购买。当然,对方很难同意,但现在房价看跌,对方也会判断情况。毕竟,现在现金流对开发商来说更为重要。
第三,国家调控仍将继续,价格仍有下调空间。第四,夫妻双方最好与亲友认真讨论有关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销售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一)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格、总价、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的确定方法;(五)交付条件和日期;(六)装修、设备的标准承诺;(七)交付承诺及相关权利,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利益和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处理;(十)产权登记有关事项;(十一)争议解决办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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