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继承继承中国房产的须向居住国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书,证明申请人的职业、住址和他与在中国遗留有房产的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之后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手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发给房屋继承权证明书,然后办理继承房产的手续。
一、继承房产过户如何办理
1、房屋评估:首先继承人需要通过由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所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房产评估依据主要是房屋地段、坐向、楼层、楼龄等,评估公司会按照以上评估依据进行专业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通常来说,通过公证的继承是最有效的,所以建议继承人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继承人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为产权登记做准备)。
4、继承登记:继承人到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在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并填写《不动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房屋产权证书、国有土地证书、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然后窗口办理人员会进行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
5、其他情况: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房产继承,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来证明房子的归属问题。
二、继承房产过户材料
办理房产继承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死亡后,大家在任何时间都可以申请继承登记。但是大家要注意,时间越久,办事的时候手续可能越麻烦,而且费用可能会增加,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房屋相关权利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5、房屋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如果是有多个子女共同继承的话,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申办继承公证,如果有人没有到公证处申请公证的话,公证处就无法出具公证书,从而有可能不能够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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