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我国境内遗产的继承,如果该外国人所属国与我国就继承问题签有条约或协定,则应依条约或协定处理。如果没有条约或协定,则应根据遗产的性质来确定继承的方法。
1、遗产为不动产的。对不动产遗产的继承申请,继承人应向该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并适用我国法律处理。该外国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凭所属国身份公证来我国亲
自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应注意,外国继承人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继承,只有中国律师才能以律师身份代理继承事宜,而外国律师在我国只能以一般委托代理人身份办理继承事宜。这体现了我国司法权的独立。
2、遗产为动产的。对于动产,继承应适用该外国人住所地的法律。住所地在我国的,则应适用我国法律处理。住所地在国外的,则其继承人向遗产所在地的我国法院申请继承的,应当适用该外国人住所地的法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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