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需采取法律行动,具体步骤如下所述:
1.拟定起诉书,首先需明确原告与被告的身份信息,之后详尽地表述出您的诉讼请求(明确您的诉求和希望法院处理的事项),最后详尽地阐述事件的前因后果;
2.携带好填写完整的起诉书及相关证据,前往当地法院的立案处申请立案受理。
3.立案成功后,法院将会向被告发送起诉书副本以及举证通知书,同时也会向原告发放相应的举证通知书以及被告的答辩状;
4.在确定了开庭日期后,法院会向当事人发送传票,请务必按照传票上指定的时间准时出席法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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