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撤销后股东是否可以转让股权。由工商部门牵头成立清算组,提前收回企业,并根据报纸公告进行登记,核实后清偿,按照工商局企业档案规定的比例划分剩余资产股东。公司章程未规定出资比例的,股东签订协议约定债务比例和剩余资产比例也有效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从事生产经营并利用关联关系获利后,故意不进行年度检查的,撤销公司。上述行为明显属于“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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