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南路257号宁波市劳动局,电话8732681-5432或8732469。劳动保障局的主要职责:1。制定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制定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规范性文件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审定相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3、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险统计公报、信息和发展预测报告。4、组织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产业发展;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的标准化。5、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宁波市劳动局电话号码
宁波市劳动局电话号码为0574-12333。
劳动局的具体职能如下:
1、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2、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3、依法先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4、负责劳动信访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综合管理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办劳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5、贯彻执行并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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