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歧视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身、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行为。
一、公民兵役义务的要求
公民兵役义务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二、选民登记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吗
选民登记不一定必须在户籍所在地。
选民登记需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1、选民登记必须按选区进行;
2、选民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
3、每1位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办理选民登记(如在单位或者学校登记了,就不能再回户籍所在地登记)。
在主权国家,凡是具有本国国籍、达到法定年龄——现代一般规定为年龄满18周岁(含)以上的本国公民都有选举权。
我国对选民的限制少。只有三种。
1、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
2、国籍:必须具有中国国籍。
3、政治权利: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选民资格是指法律规定的公民取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应当具备的条件,亦称选举资格。世界各国对选民资格都有具体的规定,国家制度、社会制度、阶级关系等决定着选民资格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民证是表明他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证书。选民凭此证参加选举。
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
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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