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原因错过工伤鉴定时间该怎么办?向公司索赔。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未取得工伤认定的,在普通民事案件中,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其对丧失查明工伤的机会没有过错,他仍然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用人单位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我国现行民法对工伤认定的限制是什么,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参照民法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时效为一年,即:,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
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1)受伤职工在医疗期满前已被鉴定,医疗结束后30日内提出申请(2)医疗结束后进行工伤认定的,医疗结束后30日内提出申请(3)旧伤复发认定的,医疗结束后30日内提出申请,患病后、治疗结束前申请。
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的,应当按照有关期限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一年后,受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核鉴定,被鉴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应当在最短的工伤医疗期间内完成,病情相对稳定p>如果用人单位单独提出申请,被考核人应已完成最长时间的工伤医疗,且病情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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